浙江省第二届体育社团运动会社会体育指导员项目展示比赛竞赛规程
    发布日期:2016-10-16 信息来源:浙江省体育局访问次数:


        一、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体育总会、浙江省社会体育指导协会。

    承办单位:定海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定海区体育总会。

    协办单位:待定

    二、竞赛时间和地点:20161119-20日在舟山市定海区举行。

    三、参赛资格:

    ()以各市和相关单项协会为代表单位,每个代表队领队、教练员各1人,运动员名额可根据项目规定的人数。

    ()参赛运动员必须于201610月前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

    ()参赛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

    四、比赛项目:广场舞、广播操、飞镖。

    五、竞赛办法:

    ()广场舞比赛:

    1、广场舞比赛项目为自选套路,各参赛队自行创编或选编的广场健身舞操。

    2、参赛人员:每支队伍参赛选手人数8-16人,性别不限(鼓励男性参加),每少一名队员扣0.2分(少于8人)。另可报替补队员2人。

    3、成套时间:自选套路成套时间3分钟-430秒之间。

    4、比赛出场顺序由组委会抽签决定。

    5、比赛场地:场地大小为18m*16m,标记宽带5cm,属于比赛场地的一部分。

    6、比赛编排要求:

    (1)队形变化不少于五次。成套动作中依次或交替完成动作时,不跳舞步的队员停止时间不得超过18拍,成套中最多出现五次。结尾部分可以有不超过28拍不同于舞步的编排。

    (2)参赛音乐由各参赛队自备,并在网上报名时按顺序写明曲名,以MP3格式上传报名网站。参赛时各参赛队必须自备备用音乐,备用音乐需刻录在U盘上,并写明地市、参赛队名、联系方式、曲目名称和音乐时长。

    (3)比赛时可使用手持轻器械,且具有健身性、安全性。

    7、服装要求:

    (1)参赛队员服装须适宜运动,符合成套动作风格,禁止任何不文明、不健康元素;必须穿合适内衣。不得过于暴露;禁止佩戴可能伤及自身或他人的配饰。

    (2)允许参赛队员化淡妆,可以做发型,但头发不能遮脸,不得造型怪异。

    8、评分:比赛参照浙江省广场舞竞赛规则进行评分。各队报到后,从已报运动员名单中确认上场队员名单。

    ()广播操比赛:

    1参赛人数:各代表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人,参赛运动员8-12人;各队可报替补队员2名,报到时各队在已报运动员名单中确认正式参赛运动员;

    2竞赛办法:

    (1)广播操比赛以一列纵队进行,队员之间前后、左右间隔2米。

    (2)根据实际参赛队数,安排4-6个队分区域同场比赛;

    (3)所有比赛队员穿着健美、健身服或其他运动服,各代表队参赛服装须统一;可穿体操鞋、舞蹈鞋或运动鞋,不允许穿高跟皮鞋;一个组别表演单位的服装式样、颜色及鞋子必须协调统一。不得佩戴金属饰物,不得以戏剧化或舞台化化妆,否则在最后得分中扣0.4分;

    (4)音乐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播放;

    (5)第九套广播操比赛连续做两遍,采取预决赛一轮制,出场顺序在赛前由抽签决定,以最后得分高低决定名次。

     ()飞镖比赛:

    1、参赛人数: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人,团体赛5人,必须有1名以上女运动员参赛。

    2、竞赛办法:

    (1)执行中国飞镖协会审定的《中国飞镖竞赛规则》;

    (2)赛制根据报名队数确定,每场比赛为三局二胜,团体赛为701分制,单进单出,以倒扣的方法计分,以先扣到零分的一方为胜。

    (3)每场比赛,每位运动员按顺序轮流出场,凡顺序错误、顶替其它运动员上场者,本场比赛判负,

    (4)参赛选手自备飞镖。

    (5)团体赛限15轮结束比赛(每轮三镖),当双方均未能在规定轮数内结束时,则以比试离红心近者为胜。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各项目均设团体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比率届时报名队数来确定。

    (三)团体奖颁发木制奖匾和证书。

       七、裁判、仲裁人员:本次大会竞赛监督委员成员、主要裁判员由浙江省体育局选派,辅助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八、报名和报到:

    ()各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填写《浙江省第二届体育社团运动会社会体育指导员项目展示比赛报名表,同时报电子文档,于115日前分别传真至省体育局群体处,联系人:刘征宇,联系电话(传真):057185106142。邮箱:3112665685@qq.com和定海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联系人:潘舟连,联系电话:0580-2667309,电子邮箱:310250634@qq.com

        ()裁判员、各代表队会报到,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代表队报到时须提交参赛运动员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相关证明、二代身份证原件、健康证明原件、意外伤害保险原件。

        九、其他事项:

        ()参赛队的差旅费、食宿费由代表队自理(具体金额以补充通知为准)。

      (二)裁判员、工作人员费用均由大会承担。

    十、本规程由主办单位负责解释

    十一、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相关附件
    浙江省第二届体育社团运动会社会体育指导员项目展示比赛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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